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乒乓球夏令营的通知
2016-07-11 09:33未知

  乒羽字﹝2016﹞120号

  各后备人才基地:

  为落实2016年全国乒乓球羽毛球青少年训练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提高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培养运动员的质量和效益,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将继续举办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乒乓球夏令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动员资格

  参加夏令营的运动员须在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管

  理系统注册且出生年龄限定于2004年1月1 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一)计划内运动员

  2016年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总决赛单打前32名的

  运动员可不占推荐名额参加本次夏令营。

  (二)选调运动员

  2016年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总决赛团体前16名的基地可推荐4名适龄运动员参加本次夏令营。

  (三)自费运动员

  未获得2016年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总决赛团体前16名的基地可负责推荐适量自费运动员。

  二、报名时间

  各基地于7月20日前登录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进行确认,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网址:106.120.102.98:8013/Login.aspx

  报名邮箱:pingpangyibu@126.com

  三、报到

  (一)北方夏令营

  报到时间:8月5日

  结束时间:8月20日

  主教练:张晶清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体育馆

  联系人:王苗

  办公电话:0477-2784361

  电话:186-4774-7895

  (二)南方夏令营

  报到时间:8月4日

  结束时间:8月18日

  主教练:祖国伟

  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广场路56号

  联系人:郭梅

  办公电话:0714—6222024

  移动电话:159-7152-6655

  四、经费

  (一)教练员

  参加夏令营的教练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住宿及相

  关费用由体育总局乒羽中心负担。

  (二)运动员

  1.计划内运动员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拨付给承

  办单位。

  2.选调运动员

  每人每天缴纳90元餐费,场租、住宿及相关活动经费由总局乒羽中心负担。

  3.自费运动员

  每人每天缴纳150元餐费和住宿费,场租及相关活动经费由总局乒羽中心负担。

  五、奖励

  (一)获得南北方夏令营总成绩前2名的男女适龄运动员可获得参加2016年冬季全国青少年乒乓球训练营暨苗子集训的机会。

  (二)获得南北方夏令营总成绩前4名的男女适龄运动员可获得参加2016年全国少儿杯赛总决赛的机会。

  (三)此次获得南北方夏令营总成绩前4名的男女运动员可获得由中国乒协颁发的荣誉证书。

  (四)此次夏令营表现优异的教练员可获得中国乒协颁发的荣誉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参加夏令营的运动员在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管理系统中的注册单位与推荐单位要保持一致。

  (二)夏令营计划内运动员如特殊原因未能报到,不得安排其他运动员替换该运动员参加夏令营。

  (三)各后备人才基地要做好本次夏令营的组织工作,积极选派优秀的适龄运动员参加本次夏令营。

  七、联系方式

  电话:010—87183489

  传真:010—67110248

  附件:

报名表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