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0年11月1日至8在辽宁省鞍山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混合双打
三、参赛单位
2020年在中国乒协注册并具有十四运会参赛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行业体协的单位以及山东鲁能、曹燕华乒校、中国乒乓球学院、中国乒乓球学校、大乒协华东理工上海中学、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可报名参加比赛。
四、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各1名,男、女运动员各5名。
(二)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组委会将检查第二代身份证。
(三)参加团体比赛的选手均可参加单打比赛;每个参赛单位可在本单位的参赛选手中组合2对混双选手参加混双比赛,国家队运动员将自行配对参加混双比赛。
(四)原解放军运动员凭原单位放弃注册证明,可以临时注册并参赛。
(五)参加本次比赛的所有人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次竞赛,并自行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五、竞赛办法
(一)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的办法。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增加附加赛的方法,决出全部名次。
(二)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比赛办法。
(三)每场团体比赛中,必须有一名直拍或颗粒胶(进攻型)或削球打法的运动员出场比赛。
(四)男、女单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的办法,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增加附加赛的方法,决出前32名。1/16决赛开始(仅淘汰赛)采用7局4胜制,其它轮次均采用5局3胜制。
(五)混合双打采用淘汰赛制,决赛和半决赛采用7局4胜制,其余轮次采用5局3胜制。
(六)团体和单打比赛将依据2019年全国少年锦标赛团体成绩以及2019和2020年国际和国内青少年比赛单打成绩确定种子;混合双打的种子排序参照男子单打种子顺序。
(七)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2016)。
(八)比赛用球为白色三星塑料球。
(九)本次比赛将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办法和成绩评定办法另行通知。
(十)本次比赛进行球拍检测。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获得男、女单打总成绩冠军的运动员可直接进入国家二队。
(三)获得男、女单打总成绩前八名的运动员可不占名额参加2020年全国青年锦标赛;可以参加2020年全国优秀青少年集训(国家二队参加)。
七、报名与报到
(一)实行网上报名,在中国乒协官方网站下载《2020年全国少年锦标赛补充通知》,按照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二)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和地点参照补充通知。
八、裁判员和资格审查人员
(一)中国乒协将选派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4名,裁判长助理1名,骨干裁判员8名,工作人员4-5名到赛区工作,所有费用由大会负担。
(二)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商所在省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乒乓球协会选派,选派裁判员级别原则上应为一级以上。
(三)裁判员报到时,需遵守相关差旅报销规定,并随身携带裁判员等级证章、证书和中国乒协统一制作的裁判服,不符合等级要求和不按时报到者,大会不予接待,费用自理。
九、防疫要求
(一)所有抵达赛区的人员均需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的报告。
(二)所有参赛人员抵达赛区后,必须按照组委会安排接受1次核酸检测,以规避旅途感染风险。在获得核酸检测结果前,所有人员必须留在房间不得外出。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常活动。
(三)除参赛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赛区工作人员,其他人一律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可到指定区域观赛。
(四)所有人员进入比赛馆时需检测体温(低于37.3度)后方可进入。
(五)比赛期间如有人员未达到防疫标准或未遵守防疫要求,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国家乒乓球队教练参加大会调研工作。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乒乓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