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深圳市罗湖中财投资发展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全民健身协会
三、协办单位
深圳市罗湖体育馆
四、支持单位
深圳市罗湖乒乓球协会
五、积分授权单位
中国乒乓球协会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5日、16日
地点:深圳市罗湖体育馆
七、竞赛项目
“何李制”混合团体对抗赛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凡1953年1月1日(含)之后及2005年12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中国内地及港澳台人士。凭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赛。
(二)参赛者只能代表具有户籍或长期居住证所在地的省份。
(三)参赛运动员均不能在全国优秀运动员注册系统有过记录(即各省省队以上进入编制的均不可参赛)。
(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五)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及其代表队伍的比赛资格。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和国际乒联最新规定。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
(三)比赛采用“何李制”团体对抗赛的赛制,五场三胜制,每场三局两胜,每局11分。
(四)运动员在同一场团体比赛中只能出场一次。
(五)对抗赛的进行方法:
赛前,双方教练员按照序号填写运动员名单,年龄18岁-70岁(即195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运动员,男女不限。
第一场:双方填好排名表后,由裁判员组织抽签,中签者在不知道对方排阵下可任意选择五场中的其中一场。
第二场:由上一场的负方在知道对方排阵下可任意选择剩余四场中的其中一场。
第三场:由第二场的负方在知道对方排阵下可任意选择剩余三场中的其中一场。
第四场:1、如场上比分为3:0时,则比赛结束。
2、如场上比分为2:1时,则由前面负二场的团队在知
道对方排阵下可任意选择剩余二场中的其中一场。
第五场:1、如场上比分为3:1时,则比赛结束。
2、如场上比分为2:2时,则须要进行第五场的决赛。
6、同一参赛队伍的出场队员应统一着装。
十、报名
(一)本次比赛限报32支队伍,其中5支队伍为承办单位推选名额,其他队伍为公开报名名额,先报先得,报满为止。
(二)每队限报10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8人,男女不限。领队、教练员兼运动员时,运动员人数递减。
(三)报名时间从2023年6月8日开始至2023年6月30日截止。
报名请扫二维码
登录罗湖文体通公众号注册填写资料。请各参赛队伍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及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交到罗湖体育馆办公室(联系人:李巧玲、微信:1371534936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437956806@qq.com),并请报名截止日前与联系人确认报名成功,逾期无效。
(四)2023年7月4日上午10:00将在罗湖体育馆多功能会议室举行抽签,请每支报名队伍必须选派一名运动员参加抽签仪式。如未有运动员参加抽签,则视为放弃所有参加项目的申诉权力。
(五)请各参赛队认真填写报名表中的相关信息。
(六)队员信息如有变动,由领队及时联系组委会更改。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更改队员信息。抽签结束后,不可取消报名。
十一、参赛费用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二)比赛实行竞赛与接待工作分离的方式,承办单位只负责竞赛组织工作,交通及食宿等需各参赛队伍自行安排。
十二、比赛器材
(一)球台:国际乒联认证的比赛用台。
(二)乒乓球:国际乒联认证的比赛用球(红双喜三星40*)。
(三)参赛运动员使用的球拍必须符合国际乒联相关标准。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第一名:奖品、奖杯、奖牌、证书
第二名:奖品、奖杯、奖牌、证书
并列第三名:奖品、奖杯、奖牌、证书
并列第五名;奖品、奖杯、证书
(二)参赛人员将按照中国乒协全民健身C级赛事的标准获得相应积分。
十四、裁判团队
仲裁和裁判长团队由深圳市罗湖乒乓球协会选派。
十五、保险
(一)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等多方面情况,量力而行参加比赛,并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二)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与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
十六、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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