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8年12月18日至22日。男子,在上海曹艳华乒乓球学校。女子,在武汉市江汉二桥体育训练基地。
二、参加单位:
2008年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单位。
三、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四、竞赛组别:
11岁组:(199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2-13岁组(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五、参加办法:
(一)08年全国少年南、北赛区的单位,可报各年龄组男
女各2名运动员参赛。
(二)各参赛单位可报男女队各1名教练员,教练员费用自
理、除应交伙食费,每人每天还需交90元的住宿费。
不足部分由赛区补贴。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的住宿、当地交通及竞赛等费用自理,标准为630元。
(三)获得08年少儿杯总决赛,全国重点单位(学校)比
赛,男女单打前8名的运动员,可报名参赛。
(四)获得08年全国少年南、北赛区比赛,男女单打前8
名;少儿杯总决赛、全国重点单位(学校)比赛,男女单打前4名的运动员,不参加选拔赛,直接参加苗子集训。集训进行骨龄检测,不合格的将取消集训资格。
(五)赛前进行资格审查:1、审查运动员携带的二代身份
证。2、进行水溶性胶水的检测。3、对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测试(测试费自理)。以上三项检测不合格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所有参赛人员每人每天交纳伙食费50元,不足部分由赛区补贴。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两个年龄组进行。第一阶段,分组
循环赛。第二阶段,淘汰赛。每场均采用5局3胜制,淘汰赛增加附加赛,排出名次。
(三)比赛将在第一阶段结束后,取得一定名次的运动员中
增设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1、1500米跑,2、移动摸端线。成绩达标者为选拔参加集训的体能基本条件。
七、录取名次:
(一)获得11岁年龄组,男女单打前8名的运动员可直接
参加苗子集训。
(二)获得12-13岁组,男女单打前16名的运动员可直
接参加苗子集训。
(三)中国乒协,将根据苗子的类型打法,技术潜能等因
素点名挑选男女各16名运动员参加苗子集训。
八、报名、报到:
(一)请各参赛单位在中国乒协(abletennis.sport.org.cn)
官方网站,下载全国乒乓球比赛报名表,注明优秀苗子集训选拔赛,并于12月8日前发到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乓球一部专用报名箱(ppqz@yahoo.com.cn)。逾期报名如被接受,需缴纳手续费200元人民币。
(二)参加男女苗子选拔赛的单位教练员、运动员请分别
于12月16日到上海曹燕华乒乓球学校和武汉市汉阳区玫瑰园大酒店(玫瑰路特1号)报到。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杨鑫路388号
联系人:陈宝熙 电话:021-56800710手机13901865975
地址:武汉市江汉二桥体育训练基地(武汉市汉阳区琴台路500号
联系人:祝小山 电话:13098824243
吴 琼 电话:15827096016
九、裁判员
(一)裁判长1名,副裁判长3名,由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选派,所有费用由大会负担。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湖北省乒管中心选派,原则上是一级以上的裁判员,参加选拔赛裁判工作的食宿和酬金由承办单位提供。
(二)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将选派1名资格审查员和2名骨龄检测人员,上述人员的一切费用由赛区负责。
(三)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资格审查、骨龄检测人员应于赛前2日到赛区报到。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十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补发通知。
二00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