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乒乓球优秀青少年集训选拔赛竞赛规程
2008-12-03 08:50

  全国乒乓球优秀青少年集训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12月18日至22日,男女、分别在江苏通州乒乓球基地和湖北黄石基地举行。

  二、参加单位

  2008年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注册的运动队。

  三、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四、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男队教练1名、女队教练1名,男运动员可报91年—92年出生(16、17岁)、93年—94年出生(14、15岁)的运动员各2名。

  (二)各参赛单位,女运动员91—92年出生(16—17岁)、93年—95年出生(13—15岁)的运动各2名;男女各年龄组允许增报特殊打法1名(直拍快攻或横拍削球)不占名额,合计各参赛队可报男女各6名运动员。

  (三)获得2008年全国优秀青少年调赛,男女单打前16名并符合上述年龄组的选手不占原单位名额参赛,获得男女单打前32名中排在前2名的直拍选手和前2名削球选手有资格参加选拔赛不占原单位名额。比赛期间的住宿费和竞赛经费自理,标准为630元人民币。

  (四)国家男女二队队员,不参加集训选拔赛。

  (五)比赛前将进行资格审查:

  1、检查第二代身份证,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以上参赛年龄,身份证年龄应与注册年龄相一致

  2、比赛将进行水溶性胶水检测,

  3、参赛运动员需进行骨龄检测(检测费自理)。以上三项检测不合格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两个阶段、两个年龄组进行。先进行分组循环赛,后进行淘汰赛。

  (二)小组循环赛采用5局3胜制,1-32名的比赛采用淘汰赛并增加附加赛决出第1-32名,比赛采用7局4胜制,附加赛和其它组的淘汰赛均采用5局3胜制。

  (三)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四)比赛第一阶段后,对取得名次的运动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3000米跑,2、移动摸端线。

  六、录取集训名次

  (一)获得91—92年组(16—17岁)男女单打前6名运动员

  将录取参加集训。

  (二)获得93—94年组(14至15岁)男子前8名。93—95

  年组(13—15)女子前8名的运动员,将录取参加集训。

  (三)中国乒协将根据培养后备人才梯队状况、类型打法、技

  术潜能等因素,点名挑选男女各16名运动员参加集训。

  七、报名、报到

  (一)请各参赛单位在中国乒协(abletennis.sport.org.cn)官方网站,下载全国乒乓球比赛报名表,注明优秀青少年集训选拔赛,并于12月8日前发到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乓球一部专用报名箱(ppqz@yahoo.com.cn)。逾期报名如被接受,需交纳手续费200元人民币。

  (二)参加男女选拔赛的单位分别于2008年12月16日到江苏通州基地和湖北黄石基地报到。

  地址:江苏通州市五接镇开沙岛(乒乓球训练基地)

  邮编:226361,电话:0513-86745865。传真:86745865

  联系人:徐建伟 13962866878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广场路56号(黄石国乒基地)

  电话:0714—6265280

  邮编:435000 传真:0714—6265280。

  联系人:罗高芬 13971789857

  八、裁判员

  (一)男女各赛区设1名裁判长和3名副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选派,承办单位可选派1名副裁判长,所有费用由大会负担,。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江苏、湖北省乒羽中心选派。

  (二)参加裁判员工作,原则上是一级以上的裁判员。裁判长、裁判员提前两天到赛区报到。

  九、经费

  (一)主办单位将为参赛单位男女队各1名运动员和1名教

  练员,提供在比赛期间的住宿及竞赛费用。其他人员在比赛期间的住宿费和竞赛费自理,标准为630元人民币。

  (二)参加裁判员工作、资格审查、骨龄测试,体能测试人

  员的食宿和酬金由承办单位提供,其他费用由派出单位负担。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交伙食费每人每天60元。

  十、国家队教练将参加比赛中的选拔调研工作。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