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羽字﹝2015﹞178 号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关于举办2015年冬季全国青
少年乒乓球训练营暨苗子集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乒乓球项目管理中心:
为加强乒乓球后备人才培养,根据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做好各个项目少年训练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将继续开展2015年冬季全国青少年乒乓球冬季训练营暨苗子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
二、地点:
1.广东省珠海市体育运动学校(男子)
2.中国乒协乒乓球运动学校(女子)
三、运动员:
(一)2015年夏季男子、女子乒乓球训练营暨苗子集训前4名和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相关竞赛和集训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见附件1)。
(二)集训教练员自带运动员、选调运动员以及自费运动员的年龄需在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
(三)没有取得相应成绩的省市可以推荐1名适龄运动员参加集训。
(四)参加本次集训的省市队教练员可推荐本单位1名运动员参加集训。
(五)经省市体育局推荐,总局乒羽中心审核批准的适龄自费运动员。
四、报名
(一)请各单位将报名所需文件于11月6日前发送至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一部邮箱(pingpangyibu@126.com)。
1. Excel报名表
2. 加盖公章后的报名表和集训运动员身份证扫描件
3. 邮件名称为:2015年冬季苗子集训+报名单位+联系人电话。
(二)报名表所有选项均需填写,成绩一栏填写运动员当年度获得的最好成绩,备注一栏填写运动员的身份。
(三)集训教练员自带的运动员需写清楚集训教练员姓名。
(四)经审核后,总局乒羽中心将公布参加训练营的运动员名单。
五、报到
(一)时间: 2015年11月14日18:00点前
(二)地点:
1.男子: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165号
联系人:杨阳
联系电话:13928058000
2.女子:江苏南通通州区开沙岛通州乒乓球训练基地
联系人:黄峰
联系电话:13584648879
六、费用
(一)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和运动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取得相应成绩的运动员食宿费用由总局乒羽中心负担。
(三)省市体育局推荐的没有取得相应成绩的运动员和集训教练员自带的运动员,每人每天缴纳集训费用90元。
(四)自费运动员缴纳集训费每人每天150元。
七、其他
(一)本次集训总成绩前四名与2015年夏季集训总成绩前四名的运动员将进行选拔赛,优胜者可参加2016年全国优秀青少年乒乓球运动员集训(具体选拔办法见附件3)。
(二)对于符合资格但未参加集训的运动员,该省市不能安排其他运动员替换该运动员参加集训。
(三)训练营期间,各单位必须服从基地的统一管理,各队教练员要切实做好本队运动员的管理工作,教练员应按要求及时上交训练计划和活动总结。
(四)各有关单位教练员可赴集训地观摩训练,费用自理,有意观摩训练的教练员请填写报名表以便安排。
(五)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乒乓球一部
联系人:齐宝香
电话:010-87183489
传真:010-67110248
附件(请点击下载查看):
1. 2015年冬季全国青少年乒乓球训练营暨苗子集训教练员、计划内运动员名单
3. 2015年冬季全国青少年乒乓球训练营暨苗子集训训练分组与比赛办法
4. 2015年冬季全国青少年乒乓球训练营暨苗子集训观摩教练员报名表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