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乒乓球协会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全国乒乓球教练员中级、高级培训班承办单位的通知
2024-02-02 17:06中国乒乓球协会

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乒乓球协会教练员培训计划,促进全国乒乓球教练员执教水平不断提高,现公开征集2024年全国乒乓球教练员中级、高级培训班承办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计划办班时间

  第一期中级班:3月份

  第二期中级班:12月份

  第一期高级班:12月份

  具体办班时间可根据承办单位实际情况做小幅调整后通过各期报名通知公布。

  二、承办单位应征类型

  (一)中国乒协注册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乒乓球协会;

  (二)体育院校,包括体育类高等学校和高等体育职业学院;

  (三)训练基地,具备集合住宿、就餐、理论课教室和乒乓球馆的一体化训练基地;

  (四)符合应征基本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三、承办单位应征基本条件

  (一)应征单位应在国家有关部门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独立银行账户,业务范围包括体育行业相关业务;

  (二)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有专职负责培训工作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负责报名事宜沟通,报到接待,培训期间教学秩序管理和后勤生活服务等工作;

  (四)承办单位固定培训场地要求如下:

  1.培训场地应具备集合住宿、就餐、理论课教室和乒乓球实操场地的一体化综合性场地,或食宿地点与理论课教室、实操场地之间相隔步行不得超过10分钟路程;

  2.理论课教室应至少可容纳50人,配有投影仪、屏幕、音响、话筒、桌椅等授课必要设备;

  3.实操场地应至少摆放6-10张球台,场地地面应在专业运动木地板上加铺乒乓球专用地胶。配有足量乒乓球、教学球拍、话筒、音响等授课必要器材;

  4.培训场地、设施和临时搭建物等在一年内进行过全面安全检查,消防检查和验收,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五)举办过中国乒协教练员培训班且各方反馈优异的应征单位优先。

  四、应征流程与材料

  (一)符合应征类型和应征条件的单位,应在2月23日17点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应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tta_coachtraining@163.com,邮件标题和附件名称须为“‘应征申请:’+‘单位名称’”,纸质版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甲2号北京体育馆,董易收,010-87188976”。

  (二)应征材料包括:

  1.承办单位应征申请表(附件1);

  2.单位介绍,应包括以往培训活动资料记录;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证明单位依法设立的文件复印件;

  4.单位法人代表和培训业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近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6.培训计划、方案、培训场地图文介绍(包括食宿、理论课教室、实操乒乓球场地等相关场所,可提供发送一份不超过30秒的介绍视频);

  7.根据培训场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订培训活动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

  8.其他相关材料。

  (三)应征材料应在附件中按照以上顺序排列、标记和制作,每份打印文字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应合并为一份PDF文件提交,承办单位应征申请表应额外附一份WORD文件,纸质版提交两份原件。

  五、应征评审流程

  应征截止后,中国乒协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筛、函评,如有必要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察。

  评审指标包括应征单位资质条件、培训组织能力、教学场地条件、后勤接待服务能力4个主要方面。优先考虑具备中国乒协培训办班经历且反馈优异以及拥有食宿教学一体化场地的单位。

  评审结束后,中国乒协将在官网对承办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重大异议反馈,将与相关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六、承办单位单位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承办单位应按照中国乒协规定的办班程序开展全国乒乓球教练员中级、高级执教技能培训班,每期次至少30名学员以上方可开班。若高级班报名人数较少,中国乒协根据实际情况将高级班和中级班合并开展。

  (二)承办单位应按照中国乒协拟定的时间段办班,在承办单位确定后的两周内向中国乒协上报具体办班时间,中国乒协将在体育总局规定的体教联盟网站和中国乒协官网向社会公布。承办单位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地点,应至少在开班前1个月向中国乒协提出变更申请。

  培训班严格按照中国乒协制定的课程表执行,每期共计5天,学员提前一天下午开始报到,最后一天下午离会。

  (三)参加培训的人员将按照标准(见下表)直接向中国乒协缴纳培训费。

  承办单位不得私自向学员增收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学员城际交通费自理,提前报到或延迟离会产生的额外费用自理。

  (四)参训人员缴纳培训费总额的80%将分两次拨付给承办单位。在培训报名审核工作结束后,中国乒协将拨付培训费总额的70%作为第一笔办班经费。培训结束后,如果培训工作评价反馈结果达标,中国乒协将拨付培训费总额余下10%作为第二笔办班经费。若评价反馈结果不达标,则不予拨付第二笔办班经费。

  (五)承办单位应做好学员、讲师和工作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在培训开班前和办班过程中,对教学场地、食宿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通道、消防、电力等进行核查留档,对培训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负直接主要责任。

  承办单位应确保培训酒店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确保食品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正规,从业人员健康、餐具消毒以及卫生防疫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报名信息,尊重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的饮食习惯。

  (六)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乒协教练员培训相关管理规定和中国乒协的教练员培训计划、课程安排开展培训活动,不得擅自以全国乒乓球教练员培训名义举办计划外培训班、不能在培训期间开展其他无关活动、不得私自仿制、颁发中国乒乓球协会教练员执教能力培训合格证书。如有违反,一经核实,中国乒协将取消相关单位举办中国乒协教练员培训班的资格并在中国乒协官网进行通报,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八)其他权利与义务以合作协议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

  附件:承办单位应征材料清单

  中国乒乓球协会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