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08乒球俱乐部赛升降级办法及09比赛办法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乒羽字(2008)305号
关于调整2008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比赛
升降级办法及2009年比赛办法的通知
为了增强中国乒乓球俱乐部比赛的活力和激烈性,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2009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队伍将由16支扩大到24支,由此对2008年各级别比赛升降级办法及2009年俱乐部比赛办法调整如下。
一、比赛各级别队伍注册资格办法调整
2009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比赛甲A队伍扩大为24支,除依照2008年俱乐部比赛规程已拥有注册资格的16支外,其余8支由拥有甲B注册资格的队伍按顺序依次递补。2009俱乐部比赛甲B、甲C、甲D、乙A规模不变,分别为32支、32支、32支和64支,因递补甲A产生的自甲B以下(包括甲B)队伍数量不足的各级别,由其下一级别依次递补。依照本规定调整后的拥有注册资格的甲、乙级队伍名单附后。
二、升降级办法调整
由于2009中国乒乓球俱乐部比赛甲A参赛队伍扩大,甲A以下级别队伍依次向上递补,2008年的甲A—甲B、甲B—甲C、甲C—甲D、甲D—乙A、乙A—乙B升降级比赛取消,超级与甲A比赛的升降级办法按照2008年乒乓球超级联赛竞赛规程执行。
三、比赛办法调整
2009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按照2008乒超联赛比赛办法执行,其他级别比赛办法不变。
甲A比赛每场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
双方选手的出场次序为:
(1)A —— X
(2)B —— Y
(3)双 打
(4)A —— Y
(5)C —— Z
双方队的任何一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有两次出场机会。
双方的第1、2号选手必须排A或B(当选中ABC)方时,X或Y(当选中XYZ)时位置,除非这两名选手中有人在该场团体赛中根本不出场比赛,此时可由本队伍排序中的第3号至第5号选手中的任何一名选手予以顶替。即每个队伍的参赛选手均被分成两个部分,第1、2号选手为一个部分,第3至第5号选手为一个部分,而每一个部分内部在比赛排位的规定上是没有区别的。
本比赛办法适用于2009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参赛甲A比赛的俱乐部在09年运动员注册时务必要注意运动员的排序。比赛将按照各俱乐部的运动员注册顺序来确定比赛的排序。
附:2009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比赛参赛名单
(注:名单中黑体的参赛队为从下一级别递补上的队伍)
附件:名单
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