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羽字〔2012〕214号
乒羽中心关于国家乒乓球队运动员回原单位参加全国乒乓球锦标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乒乓球队训练工作安排和2012年国内赛事需要,国家乒乓球队运动员将于9月29日起暂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运动队进行训练并参加全国乒乓球锦标赛。
在此期间,请各单位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认真安排好国家队运动员的参赛、训练工作,加强与国家队教练的沟通,确保国家队运动员暂回各单位期间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训练方面。
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督促国家队运动员按时、按质完成训练任务。掌握训练强度和训练方式,避免受伤。就国家队运动员的表现情况与国家队主管教练加强沟通交流,监督运动员提高技战术水平。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树立积极、乐观、坚强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二、比赛方面。
有序组织需要参赛的国家队运动员,督促其完成各项参赛任务,确保参赛运动员的交通安全。加强运动员管理,确保不出现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问题。
三、生活方面。
提供良好食宿条件,确保运动员饮食安全。督促运动员在本单位期间注意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出现伤病。
在以上方面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国家队队委会报告。联系人:黄飚,电话:010-67150688,传真:010-67150688。
四、运动员行踪。
男队:张继科、王皓、马龙、许昕、马琳、王励勤、林高远、闫安、宋鸿远、吴家骥、尹航;
女队:李晓霞、丁宁、郭跃、刘诗雯、郭焱、朱雨玲、陈梦、赵岩、顾玉婷、顾若辰。
以上运动员需要向国际乒联申报行踪。所属运动队要督促并提醒运动员及时上报行踪。因本人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行踪,责任自负。
对在上报行踪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联系人:谭赛,电话:010-87183490,传真:010-67110248。
乒羽中心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