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关于开展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04-15 17:15

  乒羽字〔 〕 号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关于开展全国乒乓球

  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乒乓球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及《乒乓球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2014-2024)的有关规定,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将开展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3月31日—5月31日 学校自评及省市复评

  2015年6月1日—7月31日 总局乒羽中心统评

  二、检查学校

  见附件3

  三、检查内容

  (一)各基地进行自评,按照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评分细则(附件2)的要求认真填写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评分表(附件1)。

  (二)有关省市体育局乒乓球项目管理中心复评,将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评分表加盖公章后于5月31日之前邮寄至指定地点,电子版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复评工作结束后,总局乒羽中心将根据相关情况进行统评。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对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考评工作,总局乒羽中心将视各单位考核情况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

  (二)检查工作期间,不能打乱各受检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检查组的接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请客送礼,超标接待(有关纪律要求见附件4)。

  (三)检查组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将视情况要求受检学校限期整改;如该“基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将给予全国通报批评,停拨“基地”经费;对明显不符合标准要求或在检查工作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基地”资格,撤销命名。

  地址:北京体育馆路4号 乒羽中心

  邮编:100061

  电话:010 87183489

  传真:010 67110248

  Email: wangchenbsu@163.com

  附件:1. 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评分表

  2. 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考核评分细则

  3. 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检查学校名单

  4. 全国乒乓球后备人才基地中期检查工作纪律规定

  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2015年3月20日

  抄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