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根据国家乒乓球队备战东京奥运会训练、比赛的需求,以及中国乒协会员服务的需要,拟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的方式,于2018年度向社会公开采购中国乒乓球协会和国家乒乓球队体育科技服务项目13项。现对购买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有意向的单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应征材料。
一、项目名称: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2018年购买体育科技服务
二、拟采购服务任务:见附件1
三、应征单位条件
应征单位应为依法设立的科研院所、院校、企业、社会团体等。应征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体育科技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六)拟提供的服务应无任何知识产权瑕疵。
四、应征相关文件及要求
(一)应征所需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应征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非法人代表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代表报名时提供);
3. 由应征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4.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 应征服务意向书,要求量化工作任务指标,细化支出预算和报价(注明支出事项和计算方式)
6. 应征国家乒乓球队科技服务项目的单位应提交下队和赛事服务承诺书(如服务内容有明确要求的);
7. 保证项目负责人不同时作为其他服务保障工作第一负责人的承诺书;
8. 近三年内在服务保障工作和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违法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
9. 应征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10.其他响应公开征集文件所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以上应征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申请文件需按照以上顺序胶订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为原章,副本为复印件。
(三)由于文件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失误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应征单位自行承担。
五、应征文件的递交
可将密封好的文件由专人送至乒羽中心,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文件须由项目负责人在密封处签字确认。
六、送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1. 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17:00前
2. 邮寄和递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4号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联系人:严春锦
电话/传真:010-87183506
七、公告性质
本公告为要约邀请。应征单位与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关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八、纪检监察电话
010-87183498
特此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