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乒协少儿乒乓球杯赛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07年12月1日至6日
比赛地点:待定
二、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三、竞赛组别:
(一)甲组: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12岁);
(二)乙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11岁)
(三)丙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10岁)
四、参加单位:
“新星杯”、“向阳杯”、“开拓杯”、“奥星杯”、“创新杯”、“娃娃杯”“四环杯”、“幼苗杯”执委会。
五、参加办法:
以各杯赛执委会名义组队报名参赛,各参赛队均向所属杯赛执委会报名,不得直接向总决赛组委会报名。各杯赛代表团报名人数为32-42人。即:
团长:1人,由各杯赛执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秘书长:1人,由各杯赛执委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担任。
教练:6-8人,(原则上一个团体1名教练);
运动员:一个团体3-4人。
每个年龄组每个杯赛可报2个团体(当年未进行该年龄组比赛的除外),所有报名的选手均可参加单打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团体赛采用斯威思林杯(5场单打)的比赛方式,五场三胜制,每场5局3胜制。出场顺序为:A-X、B-Y、C-Z、A-Y、B-X。
(二)每场比赛上场的3名运动员中必须有一名是直拍打法或削球打法。
(三)单打比赛采用小组循环赛和单淘汰赛的比赛方式,单打比赛均采用5局3胜制。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的打法要保持一贯性,单打与团体赛必须保持一致。
(五)比赛执行中国乒协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六)比赛使用《红双喜》牌三星级白色乒乓球。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男、女团体均录取前三名,男、女单打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要求电脑打印,手写无效。团长、秘书长、教练员请写明:姓名、性别,运动员按水平高低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参赛组别、出生年月日、握拍、打法等。务必加盖执委会公章。报名表一式两份于11月15日前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和赛区各一份,逾期报名作弃权论。
各参赛队的报名表一律先寄到各杯赛执委会,再由各杯赛执委会统一报到总决赛组委会
报名后原则上不予更改,如需要更改请与所属代表团联系,再由代表团与总决赛执委会商榷。各参赛队的越级更改报名,总决赛组委会不予受理。
(二)报到:
各代表团于12月1日、2日两天报到。凡未检测骨龄的运动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尚未制作好的,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三)经费:
各代表团参赛费用自理。食宿标准为80/人/天,参赛报名费30元/人,参赛人员意外伤害保险5元/人。
九、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十、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