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赛季中国乒乓球俱乐部升降级(乒超联赛—甲A)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
1、女子:9月29日下午三点
2、男子:9月29日下午三点
(二)地点:国家乒乓球队训练馆(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二、参加单位
男子:获得2011赛季乒超联赛男子团体第八名的俱乐部和2011年甲A比赛男子团体总成绩第一名的俱乐部。
女子:获得2011赛季乒超联赛女子团体第八名的俱乐部和2011甲A比赛女子团体总成绩第一名的俱乐部。
三、比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四、报名办法
参赛俱乐部必须完全按照2011赛季乒超联赛或甲A比赛相关规定进行报名,另每个俱乐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和运动员若干名(只有报名的教练员和领队才能进入临场运动员席就座指挥)。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编译的《乒乓球竞赛规则2011》。
(二)竞赛方法:两支男子俱乐部和两支女子俱乐部分别进行一场团体比赛。
(三)比赛器材:中国乒协指定使用的全套比赛器材。
(四)比赛办法:
1、团体赛的比赛办法为2011赛季乒超联赛的比赛办法。每场男、女团体赛的比赛办法为五场三胜制:
2、双方选手的出场次序为:
(1) A — X
(2) B — Y
(3) 双 打
(4) A — Y
(5) C — Z
3、每场团体赛俱乐部运动员出场排阵的相关规定
(1)每名运动员每场团体赛最多出场两场比赛。
(2)双方俱乐部报名排序在第1、2号位的运动员必须在前两场出场(非中国乒协运动员排入前两场的情况除外),除非该名运动员在该场团体比赛中不出场。
(3)如果报名排序在第1或2号位的运动员在该场团体赛中不出场,可以由任何一名排序在后的运动员替补进入第1或2号位置,并在前两场比赛中出场。
(4)出场双打的选手可以是两队中除位置A或位置Y以外的任何选手。
(5)第五盘比赛的出场运动员只能是本场团体赛排阵不是第1场或第2场的任何一名运动员。
(6)每场团体赛中,在比赛排阵时,非中国乒协运动员可任意穿插到任一运动员报名序号中进行排阵,该序号以下的其余中国乒协运动员序号依次下降。
(五)关于运动员上场人数规定:
1、关于非中国乒协运动员上场,乒超俱乐部与甲A俱乐部均按照本赛季各自竞赛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甲A运动员名单以4月1日甲A比赛报名截止日期时名单为准。根据2011年全国俱乐部比赛竞赛规程的规定,参加升降级比赛的甲A俱乐部运动员必须是参加了全部两站甲A比赛的运动员。
六、升降级规定
获胜的俱乐部将获得2012赛季乒超联赛的技术水平(成绩)参赛资格,如果俱乐部建设标准也达到乒超联赛要求,将可以注册参加2012赛季乒超联赛。失利的俱乐部将参加2012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
六、比赛监督和裁判
主办单位将指派一名比赛监督,并指定两名国家级或国际级裁判员分别担任主裁判和副裁判。
七、报名
男子和女子:参赛的两支男、女甲A俱乐部必须将排定好运动员先后顺序的报名表(以甲A报名表为底稿,运动员顺序就以报名表上的序号为准,非中国乒协运动员写在报名表最后,不用进行排序。比赛名称请注明为“2011-2012中国乒乓球俱乐部升降级(乒超联赛-甲A)比赛”)加盖俱乐部印章后在9月26日下午17点以前向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乒乓球二部报名(传真号:010-67176053,电话:010-87183491)。乒超俱乐部直接以2011赛季的报名名单为准。
逾期未报名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以传真件日期为准。
八、经费
参赛俱乐部所有费用自理。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运动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