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和甲A比赛运动员代表资格事宜的通知
2016-09-01 15:38中国乒乓球协会
各参赛俱乐部:
根据2016年度俱乐部比赛的相关规定,一名运动员在一个年度只能代表一个俱乐部队伍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但考虑到在2016奥运年以及乒超联赛运动员注册晚于甲乙级俱乐部运动员注册的实际情况,现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上赛季在乒超联赛注册且已在本年度代表本俱乐部参加了甲A比赛(第一站或第二站)的运动员,允许其在本年度代表本俱乐部注册参加乒超联赛。
二、本年度已经参加甲A比赛(第一站或第二站)且在上赛季甲A比赛中获得单打前32名或团体前3名的运动员可首次注册乒超联赛。此处理办法仅限于2016年度,在2017年度,仍将执行一名运动员在一个年度只能代表一个俱乐部队伍参加一个级别比赛的各项规定。
特此通知。
中国乒乓球协会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