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乒乓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四川省乒乓球协会
成都市成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
四川乒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市乒乓球协会
四、冠名赞助单位:
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11月16日-20日
(备注:公务员组比赛时间拟为11月19日-20日)
(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六、年龄分组划分:
1.公务员组不分年龄;
2.公开组:
(一)30-39岁组1983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
(二)40-49岁组1973年1月1日至1982年12月31日出生;
(三)50-59岁组1963年1月1日至1972年12月31日出生;
(四)60-69岁组1953年1月1日至1962年12月31日出生;
(五)70岁及以上组1952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七、竞赛项目
(一)团体比赛项目:
1.公务员组:混合团体
2.公开组:
(1)男子团体
(2)女子团体
3.公安民警组:
(1)男子团体
(2)女子团体
(二)单打比赛项目:
1.公开组:
(1)男子:30-39岁组;40-49岁组;50-59岁组;60-69岁组;70岁及以上组。
(2)女子:30-39岁组;40-49岁组;50-59岁组;60-69岁组;70岁及以上组。
2.公安民警组:
(1)男子:派出所民警组;高级警官组。
(2)女子:派出所民警组;高级警官组。
高级警官:三级警监及以上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乒乓球协会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选拔公务员组和公开组参赛人员,但应面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人,保证选拔公平、公开、公正。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举办选拔赛的参赛单位也可根据省内符合相关条件的比赛进行组队参赛,但应提前向中国乒协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和申请。
2.参赛者不能是在全国优秀运动员注册有效期内的运动员。
3.参赛者只能代表具有户籍或长期居住证所在地的省份报名,报到时需持有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长期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之一,长期居住证将根据各省公安系统实际办理情况确认。
4.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省市乒协和其本人的比赛资格,并列入赛事黑名单。
5.公安民警组参赛运动员应为在职在编的派出所民警和高级警官组成,以省级单位为单位组队参赛队,参赛资格由中国公安体协审核。
6.各省公安民警组的组队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提前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全省选拔。
(二)报名:
1.各省市乒协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服务中心”和中国乒协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报名,截止期后,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2.承办单位于赛前将补充通知发布到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和“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补充通知将详细注明报名时间、比赛信息、领队会信息、场馆信息及周边推荐酒店信息等,以方便参赛队自行安排食宿,并按时参加比赛。
3.报名如有变动请及时在报名系统自行更改,比赛开始前7天24:00后不再受理更改报名。如未参加比赛又没取消报名的代表队或运动员将被列入会员黑名单。
4.所有参赛省市乒协和公安民警组代表队必须派代表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补充通知中公布,请注意查看中国乒乓球协会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国乒乓球协会会员服务中心”。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领队会的必须通知组委会。领队会只进行抽签,不接受更改名单。
5.每个省乒协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队医1人。在公开组中,每个年龄组最多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人。
6.每个省乒协代表队最多可报两个公务员组团体,每个团体可报4名运动员(男、女均可)和1名教练员:其中人员的行政级别应含一名省部级以上、一名厅局级和一名县处级,另可报一名机动运动员(至少为厅局级),但该运动员仅可在团体赛中出场同级别或低级别场次的比赛。公务员组中省部级和厅局级运动员可为在职或离退休人员,军队人员可参照相当的行政级别报名。
7.公开组报名时,每个运动员只能报一个年龄组的比赛,且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8.公安民警组每个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运动员3-5人,至多可报2名高级警官或不报;女运动员3-5人,至多可报2名高级警官或不报。
9.东道主在公开组各年龄组别可报两支队,但参赛队总数不能超过10队。
10.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提交以下安全文书或证明:
(1)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天气和地理等方面的情况,量力而行参加比赛。报到时,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向主办单位提交本人亲自签名的《健康免责声明书》,不提交者不接受报到。
(2)所有参赛人员必须由其代表单位或本人自行提前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报到时,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向主办单位出示本人的保单原件,提交保单复印件,否则不予接受报到。
(3)为保证70岁以上人员顺利参赛,该年龄组人员应另外提交一个月内由地方具备体检资质单位开具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必须包含心脑血管相关指标正常的数据。另外,70岁组参赛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数额应达到50万以上,报到时向主办单位出示保单原件,提交保单复印件。不提供以上两个文件者将不予以接受报到。
11.防疫相关工作:
(1)严格执行本次赛事疫情防控方案和赛事属地防疫工作的各项规定。
(2)根据赛事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报到时应出示报到当天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码和赛事属地健康码且未见异常,同时体温低于37.3度时方可报到。
(3)赛事期间,体温低于37.3度方可进出场馆和相关宾馆。
(三)参赛费用:
1.对于中国乒协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均免收报名费和竞赛服务费。若报名人员不是中国乒协会员,则应在报到时向承办单位缴纳200元/人的报名费和竞赛服务费。
2.比赛实行竞赛与接待工作分离的方式。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组织工作的费用。为保证本次赛事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各参赛队自行选择组委会推荐酒店入住,但不得在推荐酒店以外的酒店入住,承办单位将为各参赛队推荐至少两个不同费用标准档次的宾馆,且免费提供赛事期间,宾馆和场馆之间的往返巴士。参赛队自行安排和承担往返赛区的城际交通等相关事宜和费用。
九、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 团体和单打的竞赛办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由裁判长在赛前联席会公布。各项比赛的种子依据2021年全国“业余球王”赛事成绩和中国乒协最新公布的全民健身赛事积分排名确定。若无依据的,将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
公安民警组团体种子依据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乒乓球项目的公安民警组成绩确定。
(三) 团体比赛赛制:
1.公开组: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每场团体比赛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出场顺序为:A—X,B—Y,C—Z,A—Y,B—X。
2.公务员组:出场三人,每场团体比赛五场三胜制,前四场比赛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第五场比赛采用一局5分金球制(每人发一个球轮换),比赛顺序如下:
第一场单打:省部级组
第二场单打:司局级组
第三场单打:县处级组
第四场双打:任意配对
第五场单打:双打以外的运动员
备注:高级别可出场低级别的场次。
3.公安民警组: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每场团体比赛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出场顺序为:A—X,B—Y,C—Z,A—Y,B—X。
(四)单打比赛赛制:
1.公开组比赛全部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2.公务员组无单打比赛。
3.公安民警组:
高级警官组:比赛全部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派出所民警组:比赛全部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比赛11分制。
(五) 参加团体比赛的代表队必须统一着装。
十、比赛器材:
(一)球 台:红双喜。
(二)乒乓球:红双喜。
(三)参赛运动员使用的器材必须符合国际乒联相关标准。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比赛:公开组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公务员组录取前八名。
(二)单打比赛:男、女按各年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
(三)获得相关名次的运动员可根据《中国乒乓球协会业余运动员等级评定标准》申请相应的业余运动员等级称号。
(四)奖励:
1.公务员组团体比赛:
(1)第一名:乒乓球装备器材,冠军奖杯,成绩证书;
(2)第二名:乒乓球装备器材,亚军奖杯,成绩证书;
(3)第三名:乒乓球装备器材,季军奖杯,成绩证书;
(4)第四名:乒乓球装备器材,成绩证书;
(5)并列第五名:乒乓球装备器材,成绩证书。
2.公开组团体比赛:
(1)第一名:奖金10000元,冠军奖杯,成绩证书;
(2)第二名:奖金5000元,成绩证书;
(3)第三名:奖金2000元,成绩证书;
(4)第四名:价值1000元的乒乓球装备器材,成绩证书;
(5)并列第五名:价值500元的乒乓球装备器材,成绩证书。
3.公开组单打比赛:
(1)第一名:奖金3000元,“全国乒乓球业余球王(**年龄组)”定制奖杯,个人成绩证书;
(2)第二名:奖金2000元,个人成绩证书;
(3)第三名:奖金1000元,个人成绩证书;
(4)第四名:价值500元的乒乓球装备器材,个人成绩证书;
(5)并列第五名:价值200元的乒乓球装备器材,个人成绩证书。
4.公安民警组团体:
(1)第一名:乒乓球装备器材,冠军奖杯,成绩证书;
(2)第二名:乒乓球装备器材,亚军奖杯,成绩证书;
(3)第三名:乒乓球装备器材,季军奖杯,成绩证书;
(4)第四名:乒乓球装备器材,成绩证书;
(5)并列第五名:乒乓球装备器材,成绩证书
5.公安民警组单打:
(1)第一名:乒乓球装备器材,冠军奖杯,成绩证书;
(2)第二名:乒乓球装备器材,亚军奖杯,成绩证书;
(3)第三名:乒乓球装备器材,季军奖杯,成绩证书;
(4)第四名:乒乓球装备器材,成绩证书;
(5)并列第五名:乒乓球装备器材,成绩证书
6.最佳拼搏奖:奖励70岁以上组别男/女运动员各一人,由裁判长团队和仲裁委员会联合投票选定。奖励个人奖状一份和价值200元的乒乓球装备器材。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
1.仲裁委员会成员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
2.裁判长团队由中国乒乓球协会选派,临场裁判员由赛区商四川省乒协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乒乓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