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权单位
中国乒乓球协会
二、主办单位
四川省乒乓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
绵阳富乐学校
四川乒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冠名单位
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2023 年 8 月 26-29 日
(二)地点:绵阳富乐学校
六、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七、年龄组别
15 岁组: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4 岁组: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13 岁组: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12 岁组: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11 岁组: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0 岁组: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9 岁组: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8 岁组: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7 岁组: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八、参加单位
各级乒乓球协会、体校、运动队、乒乓球俱乐部、学校、
社会培训机构及个人。
九、参加办法
(一)四川省范围内凡是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均可报
名参加。
(二)参赛运动员具有四川省范围内第二代身份证、户 口本、学籍证明、运动员注册资格之一者均可报名参赛,但
年龄审核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三)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组
织的选拔赛,不允许跨区域参赛。
(四)不允许跨年龄组别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或个人报名人数不限。
(六)所有参赛人员须身体健康。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购
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未购买保险的
人员不能参赛。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
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 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男子 7、8、9、10、13、14、 15 岁组,女子 7、8、9、10、11、14、15 岁组决出 1-4 名; 男子 11、12 岁组,女子 12、13 岁组决出前四名,通过附加 赛决出参加中国乒协第二阶段选拔赛资格。(各组别参加第
二阶段选拔赛资格详见文件第十二条)
(三)所有比赛均采用 5 局 3 胜 11 分制。
(四)比赛用球为双鱼白色三星 V40+乒乓球。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各项目均录取前四名。
(二)获得前四名的运动员将颁发证书和奖品。
十二、参加中国乒协第二阶段选拔赛资格
(一)男子 7、8、9、10、13、14、15 岁组,女子 7、8、 9、10、11、14、15 岁组参赛人数在 20 人(含)以上的,获 得前三名运动员将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参赛人数不足 20 人,获得前两名运动员将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参赛人数不
足 10 人,获得第一名运动员将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
(二)男子 11、12 岁组,女子 12、13 岁组参赛人数在
20 人(含)以上的,获得前四名运动员与参加国青国少集训 队(第三期)非正式运动员(包括选调或推荐)进行附加赛, 前三名获得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资格;以上组别参赛人数不 足 20 人,获得前四名运动员与参加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三 期)非正式运动员(包括选调或推荐)进行附加赛,前两名 获得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资格; 以上组别参赛人数不足 10 人,获得前四名运动员与参加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三期)非 正式运动员(包括选调或推荐)进行附加赛,第一名获得参
加第二阶段选拔赛资格。(附加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已入选第三期国青队和国少队的适龄运动员(正
式运动员),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四)获得 2023 年全国少年比赛 (南/北方赛区) 单
打比赛前 8 名的适龄运动员,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五)获得 2023 年全国少年锦标赛单打前 16 名的适龄
运动员,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六)以上直接参加第二阶段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无需 参加第一阶段选拔赛。如参加第一阶段选拔赛,将失去直接 晋级第二阶段的资格。将按照按第一阶段实际名次决定是否
可以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七)除以上名额之外,四川省乒乓球运动管理中心可 择优推荐 7 或 8 岁、9 或 10 岁、11 或 12 岁、13 或 14 岁、
15 岁 5 个年龄段男、女各 1 人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推荐人
选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八)通过第一阶段选拔赛进入第二阶段的运动员因故
不能参赛,视为自动放弃参选机会,且名单不可递补。
十三、经费
(一)每名参赛运动员须缴纳竞赛费用 260 元。
(二)各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四、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请各参赛人员通过四川省乒乓球协会微信公众号按照 要求报名,提供相关参赛资料。提交后扫描下方右侧二维码 缴纳竞赛费用,并备注运动员姓名,每名运动员 260 元,费 用缴纳完成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于 8 月 20 日 18:00 截至。 未按要求报名、逾期报名不予接受,报名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扫描二维码关注报名
(缴费时必须备注报名团体名称或个人姓名!)
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请各参赛队伍领队及时添加微信 YY0202-flora, 申请时请备注队伍名称/个人姓名,我们将建立比赛领队群,在此群中发布比赛相关通知。
(二)报到
1、请各参赛单位于 8 月 25 日 14:00-18:00 到绵阳市
富乐国际学校报到。
2、报到时运动员须提交以下资料经审核合格方能参赛: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安全责任承诺书》(后附件可下载)
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十五、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
1、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由四川省乒乓球协会选派。
(二)裁判员
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长助理及骨干裁判员由四川省 乒乓球协会选派。裁判员不足人数由承办单位提名报四川省
乒乓球协会审核批准后选派。
十六、四川省乒乓球队教练员参加大会调研工作。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四川省乒乓球协会。
点击下载:2023年中国乒协国青和国少集训队(第四期)四川选拔赛竞赛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