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乒乓球青少集训队和少儿集训队(第四期)选拔赛(第一阶段)云南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授权单位

  中国乒乓球协会

二、主办单位

  云南省乒乓球运动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时间:2023年10月3日—10月4日

  竞赛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拓东乒乓球馆

四、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年龄组别

  15岁组: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14岁组: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13岁组: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12岁组: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11岁组: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10岁组: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9岁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8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7岁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六、参加单位

  以各州、市、县(区、市)乒乓球协会、县(区)乒乓球俱乐部,各级体校、各级学校、各级球馆、社会培训机构、业余训练点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个人报名参赛。

七、参加办法

  (一)云南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省组织的选拔赛,不允许跨区域参赛。

  (三)各参赛单位或个人符合年龄的运动员均可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云南省范围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籍证明、运动员注册资格之一者均可报名参赛,年龄审核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五)比赛不允许跨组参赛。

  (六)参加本次比赛的所有人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次比赛需要。本赛事大会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如运动员在赛区发生意外由本人或其监护人自行负责。请各参赛人员自行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未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谢绝参赛。

  (七)各参赛单位或个人男、女报名人数不限。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加附加赛决出1—8名。

  (三)比赛用球为银河牌白色钜力H40+三星球(ITTF认证)。

  (四)男、女各年龄组实际参赛人数在20人(含)以上的,可报前3名参加第二阶段的选拔赛;男、女各年龄组不足20人的,可报前2名参加第二阶段的选拔赛;男、女各年龄组不足10人的,可报第1名参加第二阶段的选拔赛。

  (五)直接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的资格:

  1. 已入选第三期国青队和国少队的适龄运动员(正式运动员),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2. 获得2023年全国少年比赛 (南/北方赛区) 单打比赛前8名的适龄运动员,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3. 获得2023年全国少年锦标赛单打前 16名的适龄运动员,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除以上名额之外,省优秀运动队可择优推荐以下5个年龄段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需附上推荐理由和取得的成绩)。推荐人选由负责优秀运动队的项目管理中心申报,省乒协负责统计,推荐人员可直接参加第二阶段比赛。

  (1)7岁或8岁男女各1人

  (2)9岁或10岁男女各1人

  (3)11岁或12岁男女各1人

  (4)13岁或14岁男女各1人

  (5)15岁男女各1人

  (六)通过第一阶段选拔赛进入第二阶段的运动员因故不能参赛,视为自动放弃参选机会,且名单不可递补。

  以上直接参加第二阶段参赛资格的运动员,无需参加第一阶段选拔赛。如参加第一阶段选拔赛,将失去直接晋级第二阶段的资格。将按照按第一阶段实际名次决定是否可以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各年龄组分别录取前8名。

  (二)获得录取前8名的运动员将颁发获奖证书。

十、经费

  所有报名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报名报到及收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止,逾期报名或不使用电子报名表视为无效。

  (二)报名邮箱:479895801@QQ.com(电子版报名表及身份证照片或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888391199

  收费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708405693。

  (三)报名费每人200元,报名后及时与报名联系人缴费,缴纳完报名费加入本次比赛微信群。

  (四)报到:各参赛运动员根据比赛微信群发布的具体比赛信息,根据实际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凭二代身份证报到参赛。

十二、其它

  (一)本次比赛不设开幕式和闭幕式,不召开组委会和联席会。

  (二)本次比赛不印发纸质比赛秩序册,秩序册PDF版本以及其它比赛信息将会及时上传到比赛微信群,请各参赛队和人员自行阅知,并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到场参赛。

十三、仲裁委员会与裁判长、裁判员

  本次比赛的仲裁委员会、裁判长、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四、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云南省乒乓球运动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国家乒乓球青少集训队和少儿集训队(第四期)选拔赛(第一阶段)云南选拔赛竞赛规程

  云南省乒乓球运动协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