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权单位:
中国乒乓球协会
二、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乒乓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
石河子市业余体校
四、协办单位:
石河子市小狮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五、比赛地点及时间:
比赛时间:2023年10月4日—10月5日
比赛地点:石河子市体育馆
六、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单打
七、年龄组别
15岁组: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14岁组: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13岁组: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12岁组: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11岁组: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10岁组:2013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9岁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8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7岁组: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八、参赛单位
各地州市乒乓球协会、体校、学校
九、参加办法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凡是符合参赛年龄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参赛运动员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证明、运动员注册资格之一者均可报名参赛,但年龄审核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
(三)每个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选拔赛。不允许跨区域参赛。
(四)不允许跨年龄组别参赛。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青、国少选拔赛,由各地州市乒乓球协会报名参赛,每个年龄段取初赛前八名参加。
(六)所有参赛人员须身体健康。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未购买保险的人员不能参赛。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所有比赛采用5局3胜11分制;各组别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及附加赛,决出前三名。
(三)运动员在每场比赛上场前,必须将有效身份证件交当值裁判员验证符合参赛要求后方能上场比赛。
(四)球拍检测:本次比赛规定使用无机胶水(单面套胶厚度不能超4mm),大会将抽检球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球拍参赛,球拍是否合格裁判长有最终决定权。
(六)比赛用球为三星乒乓球(新材料40+)。
十一、参加第二阶段选拔赛办法
1.男、女各年龄组实际参赛人数在20人(含)以上的,可报前 3 名(仅限3人)参加第二阶段的选拔赛。
2.男、女各年龄组不足 20 人的,可报前 2 名(仅限2人)参加第二阶段的选拔赛。
3.男、女各年龄组不足 10 人的,仅报第1名参加第二阶段的选拔赛。
4.通过第一阶段选拔赛进入第二阶段的运动员因故不能参赛,视为自动放弃参选机会,且名单不可递补。
十二、经费
(一)每名参赛运动员须缴纳竞赛费用260元。
(二)各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赛费用请汇至指定对公账户
开户名称:石河子市小狮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803170012010106581515
开 户 行: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诚信分理处
开户行号:402902800179
要求: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参赛队名称、运动员人数、截图保存以便报到时使用。
十三、报名截至日期:2023年9月25日20:00时
十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一)报名
各单位认真、准确填写报名表,并将电子版的报名表发至邮箱:石河子市业余体校王大伟QQ邮箱:328434986@qq.com,联系电话:18809930324。
赛事联系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乒乓球协会:
联系人:王紫璇 电话:18799990208
邮箱:61732275@qq.com
联系人:王大伟 电话:18809930324
邮箱:328434986@qq.com
(二)报到
1、各参赛队员于9月30日入会报道(提前一日到达赛区报到)。
报到地点:石河子市体育馆(地址:西环路100号)
联系人:王大伟 联系电话:18809930324。
2、报到时运动员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方能参赛。
(1)“奔跑吧·少年”2023年中国乒协国青、国少集训队(第四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拔赛报名表(附件 1);
(2)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籍证明、全国运动员注册代表资格材料之一;
(3)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保险起止时间需包含赛期);
(5)《自愿参赛免责责任书》(附件 2);
(6)《免责声明》(附件 3);
3、仲裁、技术监督、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发)于赛前提前2日到赛区报到。
王紫璇 18799990208(微信同号)
邮 箱:61732275@qq.com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截止后,请添加赛事微信群(中国乒协国青、国少第四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拔赛赛事微信群),比赛相关事宜将在群里告知。
点击下载:竞赛规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乒乓球协会
2023年8月31日